为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、引导和激励作用,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,知识产权局特制定了“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”,其中知识产权资助标准如下:
(1)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:2000元/件;
(2)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:5万元/件;
(3)获批的地理标志产品:10万元/件;
(4)PCT: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进入国家(地区)公布的,1万元/件;获得国外授权的,欧洲、美国、日本,5万元/件,其他国家(地区)1万元/件;
(5)国际商标申请: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在WIPO国际商标公告上公布的,5000元/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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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通知全文及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






